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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单位,试用期提前3天通知,未提前通知直接不辞而别属于违法离职,如果给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期限,一般单位会在规章制度中约定,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者累计旷工满一定天数可以解除合同,单位履行完返岗通知程序后,就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关系。
如果不交接工作导致单位丢失重要资料、项目停滞等产生直接经济损失,单位可以收集证据通过劳动仲裁向员工追责索赔,没有造成实际损失的,一般不需要额外追究责任。
普通民营企业的员工不辞而别,一般不会记入个人档案,只有国企、事业单位、公职岗位的员工,不辞而别被单位按规定辞退后,才会将相关处理记录存入个人人事档案。
员工不辞而别,单位应当第一时间固定员工失联的相关证据,按照法定流程依次完成返岗通知、劳动关系处理、薪资结算与工作交接收尾,不能直接粗暴辞退也不能放任劳动关系存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