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和继女怎么办理收养 继父收养继女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符合法定条件的继父,可直接向继女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完成登记后收养关系就合法成立。

  A、提前准备齐全申请材料:需要准备继父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具备抚养教育能力的相关证明,以及继女生父母同意送养的书面材料。

  B、提交申请完成审核登记:将材料提交给收养登记机关后,工作人员会核对材料信息和实际情况,确认符合所有要求后,当场就能完成登记手续,发放收养登记证。

  C、继父收养继女的法定条件:第一,继父本人需年满30周岁,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具备抚养、教育和保护继女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第二,必须征得继女生父/生母(即和继父再婚的配偶之外,继女的另一亲生父/母)的同意;第三,被收养的继女必须是未成年人。

  需要提醒的是,继父收养继女属于法律规定的特殊收养情形,不受“被收养人生父母必须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以及收养人数的限制,只要符合要求就能顺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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